关于乌普萨拉大学
乌普萨拉大学成立于1477年,目前它是一所实力雄厚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在世界上名列前茅,拥有50000名学生和近5000名研究人员。
2024年上海软科排名88位
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103位
2023年US.NEWS世界大学排名127位
2023年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140位
专业1:Joint Nordic Master's Programme in Environmental Law 120 credits
北欧环境法联合硕士课程120学分
学制:2年(120学分)
学费:10万瑞典克朗,第一期学费支付5万瑞典克朗
入学要求:法律学士学位,相当于至少三年全日制学习(180学分),或者至少180学分的大学学位包括或结合至少90学分的法律科学。
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
课程概述:
北欧环境法硕士课程包括在瑞典,芬兰和挪威的研究,并通过北欧案例研究提供对国际和欧盟环境法的深入了解。你将对环境法的原理和机制有一个广泛的了解。此外,该计划还提供了与气候和能源转型,自然资源利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法律专业-可以说是我们这个时代最紧迫的环境挑战。
第一学期
该课程的第一学期在乌普萨拉度过,本学期将讨论两个主题,第一部分是对法律在指定和执行环境政策中的作用的一般性介绍,这包括不同环境法律文书和原则的功能和潜力,以及立法和法律原则如何低效环境目标和绿色增长的实施,你还将了解国际和欧盟环境法如何与国家法律相互作用。
本学期的第二个主题更为实质性,与自然资源的有效管理有关,包括根据国际法,欧盟法和北欧国家的法律保护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某些方面将在随后的学期中进行更深入的讨论。
第二学期
该方案的第二学期是在约恩苏东芬兰大学学院学习,该大学是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法中心的所在地,该中心汇集了大约80多名专门研究气候变化,能源,自然资源和环境法的高级和初级学者。
在联合国环境基金,你将学习包括以下主题的课程:气候变化法律和政策;国际环境法,绿色转型,国际森林法,国际水法,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联合国环境基本的所有课程都由国际专家教授,提供对国际,欧洲和国家环境法发展的独特见解。
第三学期
第三学期在特罗姆瑟的挪威北极大学度过,在哪里你可以找到世界上最大的海洋法研究中心之一(挪威海洋法中心NCLOS),本学期的第一门课程侧重于海洋环境法和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包括在国家管辖范围内河以外地区保护海洋捕捞中的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并提供区域实施的案例研究。
第二门课程为您提供气候与能源之间相互依存的高级知识,包括气候变化法对能源部门,可再生能源,排放交易和碳捕获与储存的影响。该课程还将提供来自北极的案例研究。
第四学期
第四学期由特罗姆瑟的挪威北极大学管理。但是,你还需要在整个学期都待在特罗姆瑟。你将在与课程中教授的科目相关的主题上撰写个人硕士论文。选题必须德国UIT的批准,UIT还将任命一名学术导师。
研讨会在学期开始和中期举行。参加研讨会是强制性的,但大多数研讨会可以通过视频连接参加。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法律方法论,论文结构和写作技巧的必修课程。每篇论文由两名UIT指定的考官进行评估和评分。要进入第四学期,你必须修满75个学分。
专业2:Master's Programme in Investment Treaty Arbitration 60 credits
投资条约仲裁硕士课程 60学分
学制:1年(60学分)
入学要求:获得国际认可大学的学士学位,相当于瑞典考生的考试成绩,学习的主要领域必须是法律或法学。
语言要求:雅思6.5或托福90分或同等其他语言成绩
申请截止日期:25年1月15日
申请费:900瑞典克朗
学费:10万瑞典克朗,第一期学费支付5万瑞典克朗
课程概述:
投资条约仲裁硕士课程时此类课程中的第一个,为你提供在快速发展的法律领域成功职业所需的一切。你将在国际投资法和仲裁领域获得先进而详细的知识和高度实用的技能。我们的毕业生在国际律师事务所、政府,国际组织,企业和学术界担任领导职务。
该计划为深入和高调研究国际投资法和仲裁提供了机会,它是国际争端解决专业领域的最受推崇的法学硕士学位之一。
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实际重要性呈指数级增长。它是国际公法中为数不多的具有重要私人实践的领域之一。律师事务所,政府,银行,大公司,欧盟,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都需要具有该领域专业知识的律师。
课程期间,你可以期望讨论和分析国际投资仲裁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作为该领域争端解决的主要模式。你将了解外国投资如何受到国际公法的保护,在学习期间,你将了解国际投资法和仲裁如何与国际公法的其他关键概念(如国家责任和归属)以及其他法律制度(如欧盟法律和国际人权制度)相互作用。
第一模块
第一个模块为你提供国际仲裁的一般介绍。该模块涵盖了主要商事仲裁的所有基本原则和规则,商事仲裁历来是投资仲裁的榜样。你将讨论和分析,例如,仲裁协议,仲裁员的任命,程序问题,适用法律和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二模块
第二个模块将侧重于国际公法对外国投资的保护。有关的来源涉及条约(即双边和多边投资保护条约)和国际习惯法。该模块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基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条约解释。
第三模块
第三模块将讨论与投资条约仲裁有关的程序问题。重点将放在管辖权问题上,例如最惠国条款对程序问题的适用性,保密性和透明度,豁免以及投资裁决的执行。还将注意到欧洲联盟重新制定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办法的办法。
第四模块
第四个模块是学位论文的准备,你可以和你的课程指导一起选择一个主题。
备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需要以官网更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