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深圳国际课程中心SZICC为62名学生报考明年中学DSE被拒后,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质疑考试及评核局错误解读《考试规则》。
最近,考评局回复港媒查询时表示:该机构已撤回其司法覆核。
考评局表示,在有关机构申请司法覆核前,已提醒该机构相关审批程序及自修生的报考要求。司法覆核所涉及的学生,大部分已根据DSE考试规则的要求,提交其他学历的补充证明及相关说明,考评局正按机制审批其申请。
考评局强调,2025年DSE考试规则中的自修生资格,与2024年DSE相同,局方按照相同准则审批所有考生的申请,从没有改变。鉴于近年香港境外以自修生身分报考DSE的个案有所增加,考评局将不时检视相关申请流程,并按需要加强核查和把关,维护DSE的公信力。
SZICC撤诉
据早前SZICC深圳国际课程中心公告,62名报考学生中,59名同学已经顺利完成考试2025年DSE考试注册,获得考生编号。意味着考评局已接纳SZICC的考生报名,纠纷已不存在,有可能因此原告人SZICC决定撤诉。
最后的这个结果还是皆大欢喜的,而本争议的重点在于:
自修生报考DSE的资格为何?
以自修生身份报考香港DSE考试,只适用于具备特殊条件或具备资格的人士,根据规则,需符合下列条件中其中一项:
(1)以考试年份1月1日计算,年满十九岁;
(2)非修读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课程,但于考试前一年修毕或者正在修读等同中六(等同于内地高三)之课程(在学证明);
(3)曾应考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相等考试;
就(c)点,SZICC指出,考评局在没有改变规则的情况下接受其去年报名,但今年却要求内地普通高中办学许可,做法不妥。
因为考评局没有更换报考规则,但今年与去年的做法不一致。
去年,SZICC为27名学生报考DSE,并获考试资格,今年9月再为62名学生报考明年的DSE时,被考评局要求提供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发出的內地普通高中学历办学许可资料,或提供同等教育程度的办学证明。
SZICC认为,今年在考评局有关自修生报考规则,以及学校办学主体和相关课程均没有改变的情况下,额外要求提供普通高中办学许可证明的做法不妥,故此于11月7日提出司法覆核申请。直至最近被拒的自修生报名完成,SZICC撤回司法覆核。
但也还是要再次提醒大家
最好是选择有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办学资质的机构就读,并且保持与教育机构的紧密沟通,以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2,在内地读有DSE办学资质的港人子弟学校,比如深圳培侨,暨大港澳,民心以及东莞暨大等学校成为了DSE与考学校。今年以 “先行先试” 模式,深圳培侨和暨大港澳成为大湾区指定地点设立DSE考场,接受了这两所学校保送的约110名学生以学校考生身分报考今年的文凭试,在原校考试。
成为DSE与考学校,意味着学校学生有可能以在校生身份参加DSE考试,若学校被指定成为DSE考场,则意味着可以在本校参加考试。
3,提早回港插班,以在校生身份参加DSE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