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为方便家长进一步了解小一入学政策,特编制本指南。
一、入学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
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均须完成信息采集。
4月25日,通过“天府教卫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5月6日至16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5月19日至22日,经平台校验后显示为“暂未通过”的,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等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详见4月25日公告)。
三、公办小学入学
(一)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报名平台: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http://221.237.107.116:20202)
第一批次
第二批次
温馨提示:已填报第二批次入学志愿的适龄儿童,应按要求同时填报第三批次入学志愿。
第三批次
(1)入学流程
(2)志愿填报
(3)录取办法
第三批次入学,先开展天府四中(小学部)、天府实验中学(小学部)、十一学校(小学部)3所学校录取,被录取的,不再参与其他学区学校录取。各学区学校优先满足本学区入学需求后,空余计划按志愿顺序电脑随机录取其他学区适龄儿童。
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只有一个公办学位,每一个批次入学,已被新区公办小学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均不再参与录取。参加第三批次公办小学入学,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5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统筹意愿填报。6月16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二)公办专项招生入学
报名平台: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
(http://221.237.107.116:20202)
公办专项招生入学,已被云龙路小学或麓湖小学或香山小学专项招生录取的,不再参加C、E学区学校录取;已被公办专项招生小学入学录取的,不再参加新区其他各批次公办小学入学录取。
每一个批次公办小学入学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的补报。已完成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但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报名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于8月11日至15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完成补登记后,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四、民办小学入学
新区民办小学面向区内专项招生信息,将于5月22日通过“天府教卫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19日至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位确认。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
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又放弃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8月11日至15日,到四川天府新区市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五、重要提示
(一)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四川天府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办理。
(二)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应入学资格。
(三)新区学校招生信息均通过“天府教卫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家长切勿听信其他机构、个人等散布谣言,缴纳孩子入学“占坑费、择校费”等,谨防上当受骗。
六、公办招生学校信息
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入学咨询电话:028-68772822;028-61654302。
咨询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市民中心B区(兴隆街道集萃街598号)。
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小一入学流程图
温馨提示:请关注“天府教卫发布”微信公众号,按相应时间安排查看各批次招生公告,了解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