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9所大学毕业生可留港两年
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政策,通过该计划引进的人才,可获两年签注,并在居住香港7年后可以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不需要获得香港企业的聘用,并且计划获准后可以在香港逗留24个月,没有任何附加条件,还可以在逗留期间不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的批准,自由从事和转换工作。
提交申请后,申请人最快4周就可获得香港身份,获批者在6个月内就可以入港工作或创业。
此项计划瞄准了高学历人才和高薪人才。
三类人士可以申请 :
● A类上一年年薪250万港币(或等值外币);
● B类百强大学学士学位+5年内累积有3年工作经验;
● C类5年内获得百强大学学士学位。
其中,A、B两类可获发为期两年的通行证到香港发展,不设人数限额。C类则每年限额10000人。
根据入境事务处的名单,目前内地满足该条件的高校有9所,分别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以及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