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平权法案后对中国学生的申请可能带来哪三种影响?

从昨晚开始,大家应该都被美国最高法院取消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的新闻刷屏了,我围绕这个问题总结说明一下相关信息点和我的思考。

一、什么是平权法案

平权法案,主要是指在大学录取、求职过程中,在诸多考虑因素里(分数、体育、推荐信、课外活动等),明确将「种族」也作为一个衡量标准,对于某些少数族裔(主要是非裔、拉美裔还有印第安裔),可以适当优先。

二、为什么会有诉平权法案

在AA法案之下,因为在大学录取中对少数族裔的优先,使得非少数族裔学生感受到了录取不公平,让自己的利益受损。比如前段时间就有个新闻说某美国华裔SAT高分申请6所顶级名校未被录取,学生哭诉原因是亚裔录取分数高,如果是黑人早就录取了。

然后出现了这么一个人,叫做Edward Blum,专门为保守派搞诉讼的。2013年与2016年,Edward Blum找到了德州一个被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拒了的白人学生,一路打官司到最高法院,声称是因为学校录取考虑了族裔,这个学生受到了反向歧视,因此没被录取。

后来,2016年Fisher vs. University of Texas高院判决该学生没有受到歧视,同时确立了高校录取中仍然可以使用AA,即可以考虑族裔,但必须是诸多考虑因素之一,且不能是决定性因素——即不能因为是某族裔而录取,但可以在学习成绩、经济条件、社会阶层、课外活动等诸多美国高校录取考虑的因素中间也加入族裔。

Fisher案失败后,Edward Blum没有放弃,他想到用少数族裔来起诉AA,即用亚裔学生的名头来起诉。于是,Edward Blum搞了一系列面向亚裔的“XX大学不公平”网站,比如针对哈佛的:http://harvardnotfair.org/内容大同小异,都是你有没有因为哈佛的歧视而没进哈佛,你有没有因为耶鲁的歧视而没进耶鲁。

通过这些网站招募,建立了一个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的组织,为匿名的亚裔学生(之前Fisher是实名控告,SFFA变成了匿名)控告美国高校AA是逆向歧视,最后到高院的是控告哈佛和北卡。

昨天,最高法院判决结果公布,九个大法官以6比2和6比3的投票,裁定了哈佛和北卡(一个公立一个私立,是故意选定的诉讼对象)在招生过程中以「种族」作为录取考量因素违宪,从此推翻了AA法案在美国社会的效用。

三、关于种族因素和多样性的讨论

AA法案在1960年代颁布后,曾经多次遭到过挑战。1978年,最高法院就在Bakke案中就面临过AA是否违宪的挑战。当时支持的大法官觉得,因为黑人等种族历史上受苦太多了,后代起点低,咱们现在为了追求结果平等,需要过程倾斜一下,算是白人对其它种族的补偿。

但反对派找到了反驳的理由:1978年以后出生的白人孩子没有迫害过少数族裔,凭什么要让他们成为补偿的牺牲品?这个时候,当时温和保守的大法官鲍威尔,推出了另外一个概念,即「多元化」。美国是个多种族移民国家,曾经军队里的种族歧视,很大影响了士气,让黑人也有晋升空间,实现了多元化以后,士气和战斗力都增强了,可见多元化是个好事儿。

所以,在学校搞AA,不是为了偏向谁,而是为了促成多元化这个好结果。随后鲍威尔大法官投下了关键支持一票,AA政策5-4险胜。从此以后,AA的合理性解释转移为「多元化」,也就是我们在大学招生过程中听到的高频词:Diversity。

现在的大法官罗伯茨直接推翻了「多元化」这个基石。判决书写道:之前我们总是说,招生录取时引入种族因素,有助于构建多元社会,促进不同思想的碰撞。但问题是,这些价值都比较模糊,我们法院不能清楚判断某某政策是否能实现这样的目的。

判决书甚至还认为,哈佛和北卡等学校采取的AA政策,实际上产生了负面的种族效果,因为实际上它在强化不同种族学生的刻板印象。很多支持AA的人,说不要觉得优先录取某些种族的人,是对其它种族学生的歧视,而应该认为这是社会的共赢,因为实现了多元化。但是,总体上录取过程接近于零和博弈,录了一个学生,就是无形中挤掉了另外一个学生。

五、推翻AA法案对于中国学生的录取影响

我考虑了几种预测逻辑,各有各的道理。第一种最大可能性的预测:没有影响。

这个预测的逻辑基础来自于:国际生在招生比例中是单独拿出来考虑的,种族通通定义为国际生,这也是大部分学校目前的统计处理方式,不因取消AA政策作调整。AA法案最初的设定是平衡美国国内各族裔的入学比例,1960年代开始,那个时候的美国大学还基本没有什么国际生,21世纪以后,国际生尤其是本科国际生才逐渐多起来,而国际生的出现更多是基于多样化这个概念的,统计的时候国际生可以合并视为一个整体出现,比如斯坦福2022级新生的种族统计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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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福的本科国际生比例为11%,亚裔(美籍)占比26%。还有一个需要提醒的事实是,加州其实是从1996年开始就停用了AA政策,也就是说斯坦福这个入学比例分配很有可能作为顶尖私立大学的一个分配模板。

第二种可能是:国际生稍微获利

因为推翻了AA政策,非裔和拉丁裔的入学比例降低,这部分降低的份额被白人+亚裔+国际生瓜分了。按照这个逻辑,即使出现了这个可能性,我认为国际生的获利也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就像狮子分食一样,得喂饱了前面的白人+亚裔,国际生才能上去喝点汤。

第三种可能是:国际生甚至要吃亏

虽然推翻了AA政策,但是这个一锤定音来自于那9个大法官,民间的声音还是黑命贵,甚至包括大学本身的态度。把少数族裔的名额砍了,他们会可劲的闹事,而且他们非常擅长这个,所以学校要再做一次平衡,原来分配给少数族裔名额不能显著降低,官司打赢了本来成绩好的白人+亚裔总要适当多给一些,那么多给的名额只能从国际生本来的这个蛋糕里往外切了。下面截图是第一时间哈佛官网的弹窗截图,是不是那个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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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

中国高考有一种降分录取方式叫做:定向委培。设置的本意是降低分数录取一些学生,毕业以后返回推送的企业工作,很多偏远农林地矿类的企业都有这种名额。

每年都会有学生通过这种定向委培的方式考入省会城市的大学,甚至一线城市的大学,毕业后,你猜有多少人回到了原来的企业效力工作?几乎没有。稍微懂国情的应该都知道,名额从一开始就不是在寻找真正回来效力的人,一开始就被当地有权势的人分掉了,尽管他们抢名额的时候也是信誓旦旦要学成归来贡献力量的。

我说这个事的目的在于,我们基于美好愿望的路径设置,最后总是被其它人利用而落空。

在如今的大环境下,AA政策也是一样。

仔细观察,那些声音最大的AA拥护者,通常不是缺乏教育资源的人,相反他们的教育资源都还不错,只不过他们要利用这个政策,为自己谋取额外的加分。

以种族为载体,挑动族裔的矛盾从而使得自己获利,这是少数族裔上层人的选择,也是上层人的特权。但是真正的AA政策想要惠及的是什么人,是整体的少数族裔,而不只是会利用规则的少部分上层少数族裔。

从这个角度看,废掉AA完全合理。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AA也好,反AA也好,大家的诉求都是「公平」的问题。

AA是以种族为载体,以种族的维度来讨论怎么切蛋糕。大家都听过大学录取形式里面有一种叫做Legacy Admission,即校友录取,最常见的就是父母是哈佛校友,小孩优先被录取。这种录取比例在哈佛占到了33%(2010-2015的统计),再算上学生运动员、捐赠等,哈佛白人学生中有4成多是以这样的方式进了哈佛。

所以,为什么不从这里面去切点蛋糕?为什么之前这么长的时间,大家吵了几十年,都没想到过不要再纠结在这个种族分配的问题上了,而是换个思路切蛋糕呢?

再直白点,非校友群体大家一起团结起来,无论白的黑的或是亚裔,一起要求哈佛从校友录取的那个大块蛋糕里往外切啊。

可是几十年来从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当然是有其必然原因:种族只是表面的划分,社会阶层才是实质的划分。上层人掌握话语权,引导所有人按照种族的维度来竖切社会,目的是让社会下层人无法真正团结起来,而让上层可以维持现有秩序持续得利。

从贫民窟出来的黑人,发达以后第一时间就搬去了高档社区居住,就像拿到了定向委培的那些人,再也没有回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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