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推翻平权法案
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平权法案录取政策违反宪法。 Affirmative Action,平权法案,平权行动,又称优惠性差别待遇、积极平权等,是指防止对“宗教、肤色、性别或民族出身”等少数群体或弱势群体歧视的一种手段,将这些群体给予优待来消除歧视,从而达到平等。
平权行动主要体现在就业和教育,例如大学入学时的种族配额以及选举时的性别配额等,以此减少歧视及减少少数族群在就业和教育上受到不公平待遇。但这种措施也时常引起逆向歧视等争议。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的多数意见得到了其他五位保守派大法官的支持,他们认为,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平权计划“无可避免地以负面方式使用种族,涉及种族刻板印象,并缺乏有意义的最终目标”。 在多数意见中,罗伯茨写道:“消除种族歧视意味着消除所有种族歧视,我们从来没有允许招生项目以这种方式运作,今天我们也不会这样做。” 罗伯茨认为,学校必须根据学生作为个体的经历进行评估,而不是基于种族。
罗伯茨说道,“许多大学长期以来恰恰相反,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们错误地得出结论,个体身份的试金石不是克服的挑战、培养的技能或学到的教训,而是肤色。我们的宪法历史不容忍这种选择。” 多数派认为,这些大学的政策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
黑人保守派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在一份赞同意见中表示,这些学校的平权入学政策“违背了我们无视肤色的宪法”。 在哈佛大学的案件中,决定的投票结果是6-2,杰克逊在考虑该案时未参与投票。去年在参议院确认听证会期间,杰克逊同意在涉及哈佛大学的案件中回避自己的参与,她曾在哈佛大学监事会任职。
在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案件中,投票结果是6-3,杰克逊参与了该案的审议,并与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和埃琳娜·卡根大法官(该法院的第三位自由派)表示异议。
北卡罗来纳大学校长凯文·古斯基维奇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北卡罗来纳大学仍坚决致力于汇聚具有不同观点和生活经历的有才华的学生,并继续为北卡罗来纳州及其他地区的人民提供负担得起且高质量的教育。” 古斯基维奇表示:“虽然不是我们希望的结果,但我们将仔细审查最高法院的决定,并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来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