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John Locke 论文竞赛哲学类题目分析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John Locke论文竞赛时间了,往届超10位入围,老师授课经验均3年+,报名哲学类论文比赛的同学数量也越来越多,快来看看今年哲学类的题目都有哪些,以及我们可以如何挖掘题目中的理论内涵吧。其实做这种命题作文很多同学都会卡在一开始的“破题”环节,就是拿到了一个问题之后不知道如何入手,这里老师就给大家初步拆解一下哲学的这三个问题

Philosophy

Q1. Do we have any good reasons to trust our moral intuition?问题:我们有良好的理由去相信我们的道德直觉吗?

破解:关键词——“理由”“相信”“道德”和“直觉”

这里我们先看大家可能最容易注意到的“道德”,实际上道德是非常大的一个论域,一切涉及伦理与价值判断的都可以包括在这个论域之内,大到谋杀,小到让座,都可以被看成是道德问题。例如路上捡到钱包不还是道德的吗?堕胎是道德的吗?“善意的谎言”是道德的吗?这就需要论文写作者在书写的时候能够区分道德的“形而上学”维度,和“一般的行为守则讨论”。什么样的“守则”才应该被认为是“道德”?是否存在只属于一个人的“私人道德”?都是值得深入挖掘的方向。

“直觉”是另一个关键词,直觉是认识论中很大的一个论域,涉及“知识”“真理”“表象”等等核心哲学概念与范畴。这里同学可以思考的是:什么是我们的道德直觉(或者说如何界定道德直觉)?我们的道德直觉是如何产生的?我们又是如何知道我们的某些“直觉”是道德直觉的?道德直觉构成某种“知识”吗?还是仅仅是我们头脑中任意的“意见”?这里的破题思路导向了对道德知识来源的挖掘,更进一步可以涉及到主体的底层意识结构问题。

“理由”与“相信”可以看成是一个论域下的,也就是认识的合理性的问题。在什么意义上,道德直觉可以构成某种“理由”?而以道德直觉为理由的“相信”又是什么意思?例如,当我面对重病的亲人,选择了隐瞒真相,撒了“善意的谎言”,那么究竟是我先“直觉”到了某种道德准则而后执行,还是我在作出了选择之后“回溯性”的给我自己找了理由,以为我“当时”直觉到了某种道德知识?

在何种意义上,具有理性面貌的“论述”要优先于在瞬间面临道德抉择时候的“当下选择”?如果我选择一句某种理由“相信”我的道德直觉,我又依据什么样的标准(以及凭什么依据这样的标准),判断我所依据的理由的好坏呢?以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基本的破题思路,不同背景和兴趣的同学可以向不同方向进行或深或浅的思考,相信一定会有所收获。

Q2. Do girls have a right to compete in sporting contests that exclude boys?问题:女性是否有权参加排斥男性的体育比赛?

破题:关键词——“女性”“有权”“体育”“比赛”

女性:这个和题目中的男性是一样的,涉及到哲学中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如何定义性别?进而如何界定性别差异?是否生理性别为女性的才是这里的说的Girls,还是一个人只要认为自己是女性就可以认为他/她符合问题中girls的条件?

有权:这里涉及到哲学中基本的法权问题,我们如何界定一个群体“有权”或者“无权”去做某些事情?权利的基础和来源是什么?当我们在分析权利的来源的时候,需不需要考虑权利主体所在的共同体?例如当我们讨论这里的“girls”的时候,我们是否需要区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女性群体?如果我们在论述过程中,将女性参加体育比赛的权利追溯到了某种更基本的权利,那么这类更基本的权力又是如何产生的?

体育:体育是一个和“身体”相关的词语,这就使得这个问题可以从“身体”方向开始展开。我们如何界定一个比赛是“体育比赛”?如果我们认为使得男女分开参赛的理由是其身体的生理构造(这里也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点),那么某些第一眼看上去很难分辨这种生理差异的比赛,比如“厨艺大赛”,是否也能算是“体育比赛”?又或者“钢琴演奏”这样的比赛在比赛过程中毫无疑问也要使用到“身体”,那么这种比赛算是“体育比赛”吗?我们又如何能够知道究竟是男性的生理构造还是女性的生理构造更有利于这种比赛呢?

比赛:比赛也是诸多社会活动的一种,那么比赛这种活动是否和其他的不同活动有本质性上的差异呢?比如如果“比赛”要分男女的话,“战争”是否要分男女呢?“比赛”和“战争”究竟在什么程度上有本质性的差异呢?如果说“比赛”更注重“公平”,而“战争”则不是的话,那么我们如何界定这里的“公平”呢?

如果说女性的生理结构使得其在某些项目中天然的男性存在劣势(比如某些生理激素分泌不同导致的肌肉力量不同),需要分开性别比赛,那么由长期的家庭背景或者文化的饮食习惯导致的运动表现的不同为什么不需要单独区分呢?(例如,可以想象存在某种 蛋白质日摄入量平均小于0.5克组,和蛋白质日平均摄入量大于1克组,这两组不能混合比赛,无论性别)。围绕着“比赛”这一概念的分类学的合理性又是从而来呢?

Q3. Should I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what I believe?问题:我应该为自己的信仰负责吗?

破题:关键词——“我”“应该”“自己的”“信仰”“负责”整个题目翻译过来每个词都是关键词。

首先,具有某种信仰主体是“我”,而现在询问自己,向自己发问的人也是“我”,而要去“负责”的主体还是是我。那么这三个“我”在什么意义上是一致的呢?甚至我们可以进一步发问“相信自己具有某种信仰”的主体,也是我。(因为我们可以设想我“其实”没有信仰,但是我相信我自己有)。这也是这个题目的一个大关节,在我们讨论整个的论证,思考,确认,实践的时候,我们在什么意义上维持的自己的一致性?

其次是“应该”。在什么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这个问题是可以用“应该”来发问的?举个例子,有些问题如果用“应该”来发问, 会让人觉得有些可笑或者有些诡异,比如“我应该呼吸吗?”或者“我应该是我吗?”就以第二个问题为例,如果“我”不是“我”,那么似乎就会有一些表面句式上的“逻辑错误”,因为“我是我”似乎是不言自明的。但是在什么意义上“为自己的信仰负责”不是不言自明的呢?是否存在一种可能,在某种对信仰的界定下“不能为自己的信仰负责”的信仰就不是信仰,从而使得这个问题也成为某种“逻辑错误”呢?

第三是”自己的”,我们可以进一步发问,我们如何确认我们自己“具有”某种信仰?是通过我说了什么话,还是我做了什么事情,例如参加了某种仪式?亦或是这个问题是不言自明的?一种信仰是如何被一个主题“拥有”甚至成为了“私人的”。当我在讨论“我自己的信仰”的时候,和我在讨论“我自己的汽车”有什么区别?

第四是题目中的核心词“信仰”,我们应当如何为一种信仰做出界定?信仰是一种知识吗?我能否发明自己的信仰?信仰一定是某种宗教吗?信仰一定要有某种教义吗?信仰一定要有某种外在显示吗?这都是可以进一步挖掘的问题。

最后是“负责”:什么是对信仰“负责”?是从事某种实践活动吗?这种“负责”的标准是什么?又由谁,或者说哪个主体来评判呢?如果是我自己的话,我又是如何可能一边“信仰”,一边怀疑自己是否“信仰”呢?这里是否存在某种矛盾?还是说这种怀疑反而才是对信仰负责的表现?以上就是对今年的问题的初步破题,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竞赛报名/项目咨询请加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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