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医科大学60多位博士已经通过论文盲审和毕业答辩,却因同等学力被校方告知无法获得学位证书的新闻引起关注,整个事件透露着一股行政的惫懒和得过且过的味道。
众所周知,就像IT圈的“屎山”代码一样,延续下来的东西不一定都是好的,但新接手的朋友最好还是不要改变。以我这些年体制内的经验,在政策解读上,哪怕你解读的和之前理解的不同,那也最好延续整个单位一贯的做法。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件事暴露出来的,就是长期以来的政策执行偏差,然后突然被发现,带来的一系列严重后果。
为了理清楚这件事前后的脉络,我们需要仔细盘盘关于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的一些有关规定。
同等学力是咋回事?
很多朋友对同等学力不太理解。所谓学力,是指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所以“同等学力”,字面意思是具有同样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当然,这句话潜在的意思肯定就是没有经过标准、正规的学历教育。所以,同等学力硕士博士确实是从入学方式,学习方式,获取的证书,学费等等方面都和全日制有很大差异。
比如入口上,全日制博士的入口相对严格,同等学力则宽松很多。一般全日制硕士博士都是以考试的方式,笔试面试都有,而同等学力则很多只需要申请考核制。而学习方式上,同等学力是在职的,一边学习一边工作,全日制博士是完全在学校学习。而证书获取上,同等学力是有学位证,没有学历证。
这一点也很好理解,所谓“学历证”,是对一段学习经历的证明,既然同等学力并没有如同全日制一样全身心投入学习当中,那自然不会有“学历”。
没有学历证也是同等学力硕士不太受人待见的一个主要原因,毕竟全日制硕士又好读证又好拿,同等学力竞争力就不足了。但同等学力博士却似乎还受一点欢迎,毕竟全日制博士的证不好拿,“剑走偏锋”拿个同等学力好多地方也认可。
到此为止,是不是大家都觉得,同等学力博士那很水?不用经过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入门难关,然后轻松毕业拿到学位证?事实上,国家其实在设置同等学力博士的时候,早已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同等学力博士和全日制博士,其实还有一个巨大的差别,就在于毕业条件。
全日制博士的毕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需要达到以下三点: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各个学校对于这三点都有进一步的解读,于是大家经常能听到,XX学校需要几篇2区文章才能毕业,XX学校只要1篇3区就能毕业等等说法。不过,同等学力博士的毕业标准可不简单!
根据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在资格审查明确说明,需要独立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或著作,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以上奖励。注意,这里“获得国际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是和“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出版高水平专著”并行的,并联,并行,要一起达到。
有科研经历的人都应该清楚,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这点有多难(尤其是排名前几位的作者),这对于很多高校院所里的科研人,可能都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
所以实际上,从毕业标准上,同等学力比全日制可以说难了不止一筹。这种设计的初衷,就是给真正在科研领域有所建树,但没有时间或者没有机会读一个全日制博士的人一个提升学历的机会,而不是给那些啥也不会的关系户水学历的捷径。
对规定视而不见,还是得过且过?
其实,同等学力博士这件事一点都不复杂,但出现在中国医科大学确实稍有不该。这件事最吊诡的一点在于——关于同等学力博士这个规定至今已经颁布了26年!
很难想象在这个漫长的时间段内,没有人正确解读这条规定,亦或者是将错就错,只要不发现不查处,那就一直有效。以我在机关工作的经历来看,如果对于文件解读有不理解或者有质疑的地方,我是一定会直接跟上级部门沟通咨询的。不要质疑我的“专业和执着”,因为一旦我解读错了文件,造成了任何后果,那我是要负责的。
不管是出于责任心还是自我保护的下意识,弄懂弄清楚文件都是一个行政人员必备的素质。所以,对于这件事背后的原因,我觉得答案可能是后者——将错就错,只要不查处就一直有效吧。毕竟,如果一旦按照“正确”的理解去解读,那么就会面临一系列尴尬的情况:
之前已经发出的博士学位该怎么算?怎么处理这里面涉及的庞大复杂的利益纠葛?推翻之前领导决策可能面临哪些问题?以及对于错误决策是否需要有人负责等等。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萧规曹随,既然这个规定一直都是这么执行的,那我继续执行应该没问题吧。只要不叫醒我,我就可以一直睡。最终结果大家就看到了,直到教育部下达了整改要求,他们才开始对所有即将毕业的学生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而这样一来,即将毕业的博士们就成了牺牲品,因为我猜,从没人跟他们正确解释过他们毕业要达到这么高的要求。否则,但凡有点科研经历的人都应该掂量掂量,自己到底能不能达到毕业要求,是否能最终拿到学位。